北京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法律援助公益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话
客户咨询电话
180-2872-2890
问题:
最佳回答
2022-03-01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应多占、独占。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占用公用部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其他答案
赵黎明 1 楼
专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应多占、独占。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占用公用部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022-03-01
01-23 HOT
01-22 HOT
01-19 HOT
01-17 HOT
判决书
判决书
法律咨询意见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180-2872-2890
15510665333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