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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疫情地区回京到岗上班的劳动者须先行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上述期间不属于《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家上班或灵活办公的,除经协商一致降低工资外,一般应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资。 律师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 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 号)第二条规定,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70%支付基本生活费。
 136  2022-12-27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工资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支付,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构成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述期间,用人单位安排上述人员灵活办公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律师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的员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129  2022-12-27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远程办公或灵活办公的,工资如何支付?
除经协商一致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家上班或灵活办公,一般应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律师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20〕2 号),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116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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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机,今年5月应某家酒店招聘成了专职代驾员。5月6日晚21时,我受酒店老板指派为一饮酒后的顾客代驾,送客途中因避让行人过程中与相行的拖拉机碰撞,致车上顾客受伤、车辆前保险杠损坏,造成经济损失万余元。公安交巡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现顾客提出要求酒店赔偿全部损失,而酒店认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我负责赔偿。请问,我作为酒店的代驾司机负有赔偿责任吗?
 282  2023-01-04
杨某骑一摩托车在县城大道行驶,与秦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杨某当场死亡,经交警现场勘查秦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杨某妻子认为,杨某在该镇打工多年,其经常居住地以及主要经济来源均在该镇,应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秦某认为,杨某是农村户口,应按农村居民收入计算赔偿费用。请问,秦某应按何种赔偿标准赔偿?
 200  2023-01-04
2018年在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肇事者车辆是借的且有驾驶证,法院判决车主无责,现在肇事者以没钱为由拖到现在,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起诉原车主让他赔偿吗?谢谢!
 241  2022-11-30
我在去年10月份一天的下午发生车祸,导致手骨及面部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我在医院的医疗费对方已经全部支付了。因为我单位在车祸后,并没有停发我的工资,所以对方认为不应赔偿我的误工费。我想问一下,是否工资单位已发,在交通事故后,赔偿时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
【法律意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故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
 434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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