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叫小陈 我之前在上海的一家私营企业工作 有些问题想要咨询下在面试的时候跟我说是没有缴纳保险的 也没有试用期 就直接上班了 但是在工作了一个月之后他说我不适合这个工作 让我离开 而且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我之前有听说过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开除员工是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的 请问我这个属于么
劳动者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现在用人单位以你不适合这个工作为由要终止劳动关系,双方又没有试用期的约定,用人的单位应当向你说明终止劳动关系的理由。
我这个情况企业执照怎么弄?营业执照可以用2个不同的地方吗?
我父亲有个营业执照,但是他的销售理念与我的相反,我想自己弄个网站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但是没有执照,我可以用他的执照吗?例如弄个别的什么名字当品牌打出去,这样有问题吗?
执照是不可以转借的,3万元即可注册公司,个体户资金要求更低。如果一定要使用你父亲的营业执照,需征得同意,最好有书面授权书以免争议。你以他的企业的名义销售不同的商品,未为不可。企业制作自己的网站以销售商品当然也可以。如果你要搞两个营业地址,则须进行工商登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商的问题,我在公司组织的篮球赛上受伤,右手小指韧带断裂,能申请工伤吗?
可以申请工伤。主要依据:1.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第54问的答复“(9)职工参加本企业所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比赛时负伤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 2.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工发[2008]86号)“一、工伤认定:(四)职工参加本单位(本单位部门之间组织的除外)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及体育比赛中受伤,应依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也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虽未明确列举这种情况属工伤,但由于目前工伤的表现形式,法条不可能无一遗漏地进行列举,所以应当结合有关工伤保护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来进行认定。由于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法院在审理中,从我国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是保护弱者的利益为前提,以及司法审判的价值取向于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出发,一般会认定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