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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法律意见】债权债务的诉讼费用除需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需按照争议标的物的价值(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缴纳其他费用。诉讼费用的收费参考如下,具体以法院计算的为准: 标的物的价值 收费标准 不超过1万元的 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按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按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按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按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按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按0.5%交纳
 195  2022-02-14
对方欠钱不还,到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意见】您要向哪个法院起诉,需要结合借贷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 (一)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 (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法院起诉的,您可以选择到以下法院起诉: 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借款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交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借款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4、原告居住地的法院; 5、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如抵押财产所在地); (三)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代表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一般情况下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比较容易立案成功,但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1、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如坐牢)的人提起的诉讼。
 198  2022-02-14
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意见】在写借贷起诉状时,需注意: 1、写明借贷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等,有常住地址还需加上常住地址; 2、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及利息人民币XXX整(需注明计算方式)、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等; 3、简洁明了的写明事实与理由,完整表述借款的经过及相关的证据事实; 4、写上落款及日期,包括原告签名(盖章)并按手印、呈送法院; 5、证据及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199  2022-02-14
民间借贷要在多长时间内起诉?
【法律意见】在一般的民间借贷中,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的三年内都可以起诉要求还款;没有约定还款期,也无法确定还款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借款人还款的宽限期到期之后的3年内,都可以起诉。如果已经超过三年了,债权人还是可以起诉对方的,只是借款人如果提出时效超期法院就不再支持债权人的请求,所以债权人需要积极行使债权。 【最长诉讼时效】债权的最长保护期限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保护,但借款人愿意还款的除外。
 233  2022-01-08
什么是诉讼时效?
【法律意见】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债权人)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 一般情况下,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中三年的诉讼时效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形改变的,详情请参考以下文档。
 239  2022-01-08
过了诉讼时效,还要还钱吗?
【法律意见】债权人过了诉讼时效才去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可以用诉讼时效已超过为由拒绝还款,法院在查明诉讼时效确实经过的情况下,就不会支持债权人的还款要求; 如借款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经过或经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确未经过,法院会根据债权人的证据情况作出要求借款人还款或不支持债权人还款要求的判决。
 277  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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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10月份一天的下午发生车祸,导致手骨及面部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我在医院的医疗费对方已经全部支付了。因为我单位在车祸后,并没有停发我的工资,所以对方认为不应赔偿我的误工费。我想问一下,是否工资单位已发,在交通事故后,赔偿时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故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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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未现场报警,事后怎么办?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11 条: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根据上述规定 47 条第 2 款,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1位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没有保护好现场,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的,如何处理?
如果驾驶员有意伪造或者破坏现场,肇事逃逸,导致无法准确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是故意破坏现场,只是没有注意保护现场,从而导致没有充分证据表明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也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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