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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劳动者接种新冠疫苗?
【法律意见】一般无权强制要求接种疫苗。但对部分特殊岗位,国家有特别法规或政策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国家规定作出相应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 年第 1 号》,新冠病毒肺炎属于“乙类甲管”范畴。2020 年 12 月 7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指导原则(2020 年版)的通知》明确:知情自愿接种的原则。故,新冠疫苗并不属于强制接种疫苗,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接种新冠疫苗。
 104  2022-11-07
劳动者因受疫情防控,无法完成工作且需要提供疫情防控措施证明,用人单位核查相关证明真实性的途径有哪些?
【法律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核查真实性: (1) 要求劳动者提交政府部门开具的“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劳动者可通过上海随申办“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开具”申请;(2) 要求劳动者配合出具当地发布的管控措施证明;(3) 电话核实:可与相关证明的出具单位、出具单位所属居委会、出具单位所属物业、出具单位所属派出所或致电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核实;(4) 媒体平台核实:可于出具单位所在地的各类官方媒体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助查询该区域所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
 110  2022-11-07
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在家办公或远程办公的,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法律意见】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 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办公,劳动者申请加班审批通过的,应安排调休或者按休息日标准支付加班费。
 107  2022-11-07
居家办公期间可否对劳动者进行考勤?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法律意见】可以对劳动者进行考勤。 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居家办公期间的日常出勤和工作反馈进行管理,是正当行使用工管理权的表现。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对劳动者进行考勤管理,以及让劳动者提交劳动成果的方式具体化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20〕8 号”)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劳动者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劳动者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居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实务中,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企业微信、钉钉、工作邮箱等方式对劳动者进行线上考勤或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成果。
 102  2022-11-07
居家办公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法律意见】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用人单位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工发电〔2020〕4 号),“对于用人单位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为了避免争议,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居家办公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勤方式等相关事宜提前进行协商,订立书面协议或通过企业微信、钉钉、工作邮箱等方式保留达成协商一致的相关证据。
 106  2022-11-07
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顺延试用期?
【法律意见】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顺延试用期,但是不能超过劳动者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微信公众号2022年3月14日、2022年4月1日对于“受疫情影响试用期是否可以顺延”问题的回复,“受疫情影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以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顺延,可能存在被认定为违规延长试用期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顺延试用期。同时,为避免争议,建议双方通过企业微信、钉钉、工作邮箱等方式保留就顺延试用期协商一致的相关证据。
 112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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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10月份一天的下午发生车祸,导致手骨及面部受伤。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我在医院的医疗费对方已经全部支付了。因为我单位在车祸后,并没有停发我的工资,所以对方认为不应赔偿我的误工费。我想问一下,是否工资单位已发,在交通事故后,赔偿时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因《办法》规定的是“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故由于你单位已给你发工资,并且额外收入难以认定为“固定收入”,故肇事方不赔偿误工工资符合《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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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未现场报警,事后怎么办?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11 条: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根据上述规定 47 条第 2 款,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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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没有保护好现场,导致责任无法认定的,如何处理?
如果驾驶员有意伪造或者破坏现场,肇事逃逸,导致无法准确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不是故意破坏现场,只是没有注意保护现场,从而导致没有充分证据表明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的,也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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