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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对鉴定不服怎么办

时间:2018-07-20 浏览量:18055 律师: 张伟1

赔偿义务人(赔偿方)对鉴定不服,有足够的证据反驳鉴定结论并且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是可能支持的。
法律咨询问题
  1. 你是男性还是女性?
  2.       女性
  3. 你受伤的部位是哪里?
  4.       脊柱 (颈椎、脊柱胸段、胸椎、腰椎等)
  5. 脊柱损伤的部位是哪里?
  6.       脊柱胸段
  7.       腰椎
  8. 脊柱胸段的损失达到什么程度?
  9.       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
  10. 脊柱胸段损伤有没有影响呼吸功能?
  11.       有影响
  12. 影响呼吸功能达到什么程度?
  13.       呼吸功能障碍 (室内走动出现呼吸困难,体力活动极度受限)
  14. 腰椎损伤达到什么程度? (评级主要看腰椎压缩的程度,与是否做内固定没有直接的关系。)
  15.       腰椎一/二椎体骨折
  16. 腰椎骨折达到什么程度?
  17.       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18. 目前处于什么阶段?
  19.       拿到伤残鉴定意见书
  20. 如果你在系统中没有选到你的伤情或者你的伤情比较特殊,请在下面填写,方便律师提前知晓你的情况;如果没有可不填。

法律咨询意见书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是你所填信息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的鉴定预测结果,供您参考:

【脊柱胸段损伤】
【二级】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腰椎损伤】
【八级】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注意】:你已拿到伤残鉴定意见书,鉴定系统为您提供的结果仅供参考,可能与意见书有出入也属正常,一切以报告为准;如果对鉴定意见书有异议,可到鉴定机构咨询。


对鉴定报告不服怎么办

赔偿义务人(赔偿方)对鉴定不服,有足够的证据反驳鉴定结论并且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是可能支持的。
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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