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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7 浏览量:18148 律师: 张伟1
非常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以下法律意见是根据你填写的信息,并参考上千万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以及业内资深法官、律师、法律专业工作者的集体智慧生成。供您参考!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你提供的抵押物不符合法律规定,你们之间的抵押权不成立,你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温馨提示:虽然你用于抵押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你的配偶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在此种情形下,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你的配偶知道或应当知道抵押的事实而未提出异议的,那么抵押无效,你和你的配偶不用承担担保责任。温馨提示:
建议用产权明晰、能够在市场上流通、转让的非公益财产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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