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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38----共同犯罪11

2023-08-26

所谓共犯关系的脱离,实际上是同时消除已经实施的共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物理的因果性与心理的因果性。但是,共犯关系的脱离,并不以脱离者的自动性(任意性)为前提。

刑法之38----共同犯罪11

法履君

 

    (承前)

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

2、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一致自动放弃犯罪的,自然是犯罪中止。重点是部分自

动放弃犯罪、部分执意要将犯罪进行到底应如何认定。关键是理解有效性。共同犯罪的中止,要求在放弃本人的犯罪行为时,还必须有效地制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单个地共同犯罪人,仅是消极地自动放弃个人的实行行为,但没有积极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并有效地防止共同犯罪结果的发生,不成立犯罪中止。还需根据正犯与帮助犯、教唆犯、胁从犯来确定不同情况下的犯罪中止。

需注意,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犯罪形态可能不同,即有的是中止,有的是未遂。

3、共犯关系的脱离。

 共犯关系的脱离与共犯人的中止相关联,但不是相同问题。只有

当共犯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性时,才能将结果归属于共犯的行为。在某些情形下,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共犯(教唆或者帮助)行为,但是,后来又消除了该行为对犯罪的促进作用,导致先前的共犯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性时,就属于共犯关系的脱离。

    所谓共犯关系的脱离,实际上是同时消除已经实施的共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物理的因果性与心理的因果性。但是,共犯关系的脱离,并不以脱离者的自动性(任意性)为前提。

                                

                                      20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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