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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一初字第1081号原告张某某,男,1985年9月1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酒信阳,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郜某某,女,1987年4月15日出生,汉族。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郜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酒信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郜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一初字第3274号原告白某。委托代理人李彩云,河南京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郑振娟,河南京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刘某。委托代理人孙丽、柳聪聪,郑州市二七区解放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白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彩云、郑振娟,被告刘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孙丽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中民一初字第939号原告:刘某,女,汉族,1987年12月24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委托代理人:张颜林,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武某甲,男,汉族,1986年8月10日出生,住郑州市中原区。原告刘某与被告武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2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张郑军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及其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少民初字第47号原告王某。委托代理人徐喜飞,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邱某甲。委托代理人王大刚,河南太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诉被告邱某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石海滨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徐喜飞、被告邱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大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02728号原告花某。委托代理人苗秋柱,郑州市惠济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张某甲。原告花某与被告张某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胡向楠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苗秋柱,被告张某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被告2012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随后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民初字第1255号原告徐惠霞,女,生于1994年9月22日,汉族。委托代理人张自学,中牟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被告姚利国,男,生于1992年5月6日,汉族。原告徐惠霞与被告姚利国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宏亮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惠霞及其委托代理人张自学、被告姚利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民初字第1270号原告贺某某,女,1992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孟希荣,女,1967年8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系原告贺某某之母。闫某某,男,1993年2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本院于2014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原告贺某某与闫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刘亚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贺某某及其委托代理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二终字第38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岳某甲,男,汉族,1947年4月2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德恩,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某某,女,汉族,1967年9月11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浩淼,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岳某甲与被上诉人杜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杜某某于2013年8月16日向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二终字第38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岳某某,男,汉族,1947年4月2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德恩,河南嵩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某某,女,汉族,1967年9月11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浩淼,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岳某某与被上诉人杜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杜某某于2013年8月16日向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新民初字第207号原告张某某,女,1979年12月17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孟晓红,新郑市新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刘发勤,新郑市新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李某某,男,1977年3月8日出生。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某某及被告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少民初字第19号原告赵某某,女,1994年6月6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李运华,河南良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某甲,男,1995年3月7日出生,汉族。原告赵某某诉被告李某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1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黄小宁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李运华,被告李某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二终字第35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4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夏在强,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伟,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牛某某,男,1953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马俊江,河南针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牛丽华,女,1981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上诉人赵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少民初字第14号原告李某,女,1989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曹克忠,河南赵庆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吴某甲,男,1989年1月11日出生,汉族。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李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曹克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某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进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少民初字第7号原告刘小杰,男,1990年2月8日出生,汉族,住中牟县,公民身份号码410××50。委托代理人王爱学,河南王爱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女,1989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中牟县,公民身份号码410××41。委托代理人王二合(系被告XX之父)。委托代理人杨志国,河南官渡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刘小杰诉被告XX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牟民初字第42号原告荀才荣,女,1970年6月2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崔景明、崔志威,河南王爱学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宋福增,男,1974年12月16日生,汉族。原告荀才荣与被告宋福增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付晓东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荀才荣及其委托代理人崔志威和被告宋福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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