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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之6----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法履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时,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所说的醉酒,仅包括生理性醉酒,不包括病理性醉酒。
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有病理性醉酒疾病(一般是首次病理性醉酒),偶尔少量饮酒后即陷入病理性醉酒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实施了危害行为,对其应适用刑法关于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处理,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醉酒后会陷入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境地而故意饮酒,进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的,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原因自由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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