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法律援助公益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电话
客户咨询电话
180-2872-2890
刑法之56----罪数论6
法履君
转化犯,即在实施一个较轻之罪的过程中,连带触犯了另一个较重之罪。行为人具有两个行为。按刑法规定,转化犯应按一罪处理,即按转化后的重罪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的常见的转化犯有11种:
1、非法拘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转化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3、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4、虐待被监管人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5、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6、盗窃罪、诈骗罪转化为抢劫罪;
7、挪用特定款物罪转化为挪用公款罪;
8、聚众斗殴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9、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
10、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转化为贩卖毒品罪;
11、挪用公款(资金)罪转化为贪污(职务侵占)罪。
此外,在刑法理论上,还存在两种常见的转化犯,即妨害公务、抗税等犯罪活动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理。
2023.9.13
官方QQ
339118878
商务合作/投诉建议
180-2872-2890
15510665333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