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补偿吗?
【法律意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劳动者在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借款人意外死亡,怎么追讨债务?
【法律意见】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借款人死亡的,应向其继承人追讨,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配偶追讨。
辞退不用心的员工要支付赔偿吗?
【法律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在仍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不胜任工作的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或者仅以一次的不胜任工作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没交社保,辞职后可以得到赔偿吗?
【法律意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动辞职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受工伤企业不赔偿怎么办?
【法律意见】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不过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发放的入职登记表。然后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单位不赔,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综上,职工虽无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仍然能够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
【法律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所以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