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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881号原告李艳玲。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李艳玲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817号原告宋会丽。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宋会丽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902号原告王俊丽。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王俊丽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716号原告郑南南。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郑南南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722号原告琚军利。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琚军利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金民二初字第732号原告邵文彪。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钟奕南,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江瑜,福建省厦门市。原告邵文彪诉被告河南宏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成宇红、翟建庄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1007号原告李志红。委托代理人回新生,河南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硕。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超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冬菊,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赵雨民,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志红诉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644号原告姜圆圆。委托代理人回新生,河南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硕。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超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雨民,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冬菊,该公司员工。原告姜圆圆诉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兴���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948号原告赵兴文。委托代理人回新生,河南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硕。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超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雨民,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冬菊,该公司员工。原告赵兴文诉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二七民二初字第808号原告王红玲。委托代理人回新生,河南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硕。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法定代表人王超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赵雨民,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冬菊,该公司员工。原告王红玲诉被告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郑民四终字第131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六合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文涛,经理。委托代理人朱亚娟,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晋泽,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举增,男,1976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杨玉凤,河南英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宋慧青,河南英展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河南六合置业有限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4)中行初字第79号原告晁凤霞,女,1971年8月26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住郑州市。委托代理人赵玲,河南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置业大厦。法定代表人李耀德,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段汉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三人侯春霞,女,1982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惠民二初字第230号原告郝清莲,女,汉族,1965年9月7日出生。委托代理人郭凤冬,河南洲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鸿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学敏,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郝清莲与被告河南鸿运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郭凤冬、被告法定代表人李学敏均到庭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3604号原告楚明月。委托代理人段守梅,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录军,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河南昌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叶路10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马俊奇,总经理。原告楚明月诉被告河南昌信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开民初字第3605号原告李峰。委托代理人段守梅,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董艳,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河南昌信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马俊奇,总经理。原告李峰诉被告河南昌信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段守梅、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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